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曲靖8月6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政府原县长陈文波(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向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文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陈文波利用担任中共师宗县委副书记、师宗县人民政府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文波简历
陈文波,男,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2年12月出生。
1992年7月至1994年1月,在曲靖地区富源县竹园乡团委工作;
1994年1月至1996年8月,在曲靖地区富源县委组织部工作;
1996年8月至1997年6月,任曲靖地区富源县委组织部秘书科副科长;
1997年6月至1998年11月,任曲靖地区(市)富源县委组织部干教科科长;
1998年11月至2000年12月,任曲靖市富源县老厂乡党委副书记;
2000年12月至2001年11月,任曲靖市富源县雨汪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代理乡长、乡长;
2001年11月至2002年10月,任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2年10月至2003年1月,在曲靖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工作;
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任曲靖市信访局副局长;
2004年6月至2004年7月,在曲靖市政府办工作;
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曲靖市政府办主任科员、秘书五科科长;
2006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曲靖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7年11月至2011年4月,任曲靖市马龙县副县长;
2011年4月至2013年9月,任曲靖市马龙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3年9月至2016年4月,任曲靖市师宗县委副书记;
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任曲靖市师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2016年7月,任曲靖市师宗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8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