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锡林郭勒8月9日综合报道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忠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忠宝理想信念丧失,毫无政治意识,背离党的宗旨,贪图享乐,心无敬畏,党的纪律项项违反,落实中央扫黑除恶工作不认真,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和旅游活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借用被管理对象和下属车辆;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为亲属安排工作;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承揽工程谋利,搞权色交易;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规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决策引发群众上访;长期与下属打麻将赌博。漠视法律,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田忠宝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田忠宝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田忠宝简历
田忠宝,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内蒙古和林县人,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983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和林县舍必崖中学教师;
1983年3月至1985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和林县人民法院工作;
1985年10月至1989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政法委干部;
1989年9月至1995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委组织部组织员;
1995年10月至1998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监察局副局长;
1998年9月至2003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3年12月至2006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8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8年2月至2013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委书记;
2013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9.01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