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淮安9月9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洪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洪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赵洪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赵洪顺利用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副司长、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司长、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洪顺简历
1989.11-1994.11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4.11-1996.10 河北省秦皇岛市烟草分公司 副经理
1996.10-1998.8 国家烟草专卖局综合计划司物价处 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
1998.8-1999.12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多元化经营管理处 处长
1999.12-2003.10 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 副司长
2003.10-2006.7 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06.7-2011.10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 司长
2011.10 国家烟草专卖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02 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