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7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北京市原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军(副局级)涉嫌受贿、贪污、玩忽职守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对李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军简历
李军,男,汉族,1961年11月出生,山西晋城人,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
1977.01-1981.04 北京卫戍区战士
1981.04-1986.09 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人
1986.09-1996.08 历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干部、副主任科员、秘书处副处长(正科级)、服务管理处处长(副处级)
1996.08-2000.06 北京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副处长
2000.06-2003.06 北京市永定门接济站副站长(2001.06-2002.07 挂职任湖北省巴东县政府副县长)
2003.06-2003.10 北京市永定门接济站党支部书记
2003.10-2012.05 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2012.05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
2019.03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