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西安10月25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西安交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汉荣(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汉荣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汉荣利用担任西安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规决策重大事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汉荣简历
张汉荣,男,汉族,1964年10月生,江苏昆山人,研究生学历,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
1990年7月至1997年6月,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师;
1997年6月至2000年8月,任南京中达制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0年8月至2007年10月,任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7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西安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其间:2007年11月至2013年6月,先后兼任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扬州交大科技园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聊城市交大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10月,任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西安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其间: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兼任西安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年2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