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西安12月3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冯振东(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冯振东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冯振东简历
冯振东,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陕西省延长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199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6年7月至1997年8月历任延长县水利水保局技术员、副局长、延河流域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主任(其间:1989年9月至1994年12月,在北京水利电力函授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学习);
1997年8月至2002年6月任延长县副县长(其间:1996年8月至1998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2年6月至2002年12月任延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2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延川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任宝塔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7年6月至2011年7月任吴起县委书记(其间: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在西北大学产业经济与投资专业学习);
2011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富县县委书记;
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任延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任延安市委副书记;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任延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8年3月任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8年10月任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9年5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