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8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陈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国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国强简历
陈国强,男,汉族,1962年5月生,安徽宿州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81.09—1984.07西安基础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84.07—1994.10 陕西省劳动人事厅、劳动厅安全监察处、计划统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86.10—1987.10陕西省淳化县润镇乡蹲点扶贫);
1994.10—2000.09陕西省劳动厅综合计划与工资处副处长(其间:1996.08—1998.12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09—2004.06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其间:2002.10—2003.01广东省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挂职;2003.03—2003.07陕西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06—2009.01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3.09—2006.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7.08—2008.02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学习);
2009.01—2010.1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8.09—2010.09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0.11—2013.02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3.02—2018.01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兼省行政学院(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其间:2015.09—2016.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8.01—2018.03 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党组书记(兼)。
2018.03—2019.03 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