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兰州1月19日综合报道 1月18日下午,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李海默为兰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马立岳、颉双德为兰州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李海默简历
李海默,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环县人,出生地甘肃环县,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
曾任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厅宣传教育室副主任,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厅宣传教育室主任,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厅宣传部部长等职务。
2017.08 任白银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20年1月,甘肃省兰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伊一)
分享到微信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