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广州2月20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广东省广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柯珠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柯珠军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柯珠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柯珠军利用担任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广州市南沙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广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广州市纪委副书记兼预防腐败局、监察局局长,广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柯珠军简历
柯珠军,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广东雷州人,大学学历,法学博士,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2002年5月 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2002年10月 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临时纪委副书记、临时党委委员;
2002年11月 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临时纪委副书记、临时党委委员;
2005年8月 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临时纪委副书记、临时党委委员,南沙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2006年9月 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2009年12月 任广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正局级);
2013年12月 任广州市纪委副书记;
2014年2月 任广州市纪委副书记、广州市监察局(广州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7年1月 任广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秘书长;
2018年1月 任广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9年7月 被免去广州市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2019年9月 被免去广州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