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助理桑自国涉嫌受贿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审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桑自国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桑自国,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桑自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身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桑自国简历
桑自国,男,汉族,1971年5月生,山东临沂人,经济学博士,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先后在人民银行山东分行、山东证券公司、上海点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永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5月起,历任华融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5月起,历任长城公司投资投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投资投行部总经理、长城国融公司总经理、董事;2015年7月,任长城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投行部总经理、长城国融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任长城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投行部总经理、长城国融公司董事长、长城新盛信托公司党委书记;2016年10月,任长城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投行部总经理、长城国融公司董事长、长城新盛信托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7月,任长城公司总裁助理、长城国融公司董事长、长城新盛信托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9月,任长城公司总裁助理、长城国融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长城新盛信托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12月,任长城公司总裁助理、长城新盛信托公司党委书记;2018年6月,任长城公司总裁助理;2019年11月,被免去长城公司总裁助理职务。
2019年7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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