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临沧4月22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云南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立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立功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立功利用担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长、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和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立功简历
赵立功,男,彝族,1962年7月出生,大学文化,山西太原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8月至1979年9月,昆明市西山区海联公社知青;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学习;1983年8月至1986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工作;1986年7月至1991年5月,云南省公安厅六处工作;1991年5月至1993年11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八处秘书科副科长、科长;1993年11月至1996年1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八处边管科科长;1996年1月至1997年9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侦查处处长;1997年9月至2000年5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2000年5月至2004年1月,任红河州公安局局长(副厅级);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工作负责人(主持工作);2005年6月至2010年6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2011年1月至2015年8月,任昆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15年8月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9年9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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