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文山12月18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云南省文山州政协原副主席陈晓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晓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晓华简历
陈晓华,女,汉族,1955年10月生,云南巍山县人,大学学历,1973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年9月至1980年1月在思茅地区思茅市林业局工作;
1980年1月至1988年1月在思茅地区林产品公司工作;
1988年1月至1990年5月在文山州文山县林业局工作;
1990年5月至1998年1月在文山州文山县财政局工作,先后任行财股长、副局长、局长;
1998年1月至2001年7月任文山州文山县副县长;
2001年7月至2003年1月任文山州财政局副局长;
2003年1月至2006年5月任文山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12月兼任州国资委主任);
2006年5月至2009年1月任文山州政府党组成员、州长助理,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州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2009年1月至2012年3月任文山州政协副主席兼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文山州政协副主席;
2015年11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