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7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北京市密云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稳东(正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稳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稳东利用担任北京市原密云县副县长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中共原密云县溪翁庄镇党委书记、原密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原密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密云区政协副主席、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