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俊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俊飚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融资、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俊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俊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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