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郑国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国学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在承揽工程方面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对本单位违规向个人举债负直接责任;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郑国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大肆为本人及亲属在任职地区承揽工程,获取巨额利益,亲清不分,与私营企业主长期保持不当交往,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国学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郑国学简历
郑国学,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吉林舒兰人, 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5年9月,任舒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7年9月,任舒兰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8年12月,任吉林市船营区副区长;
2001年10月,任吉林市船营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2年4月,任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3年11月,任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
2005年4月,任吉林市人事局副局长;
2007年6月,任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
2009年3月,任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
2011年6月,任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16年8月,任吉林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6年11月,任吉林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吉林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