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黄志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志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和亲友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晋升、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黄志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工作中擅权妄为,恣意决策,把组织赋予的干部选拔任用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经济上贪婪无度,亦官亦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志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黄志伟简历
黄志伟,男,汉族,1956年11月生,黑龙江铁力人,1972年4月参加工作,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2.04—1974.08 铁力县东升林场青年战校知青
1974.08—1975.12 铁力县东升林场工人
1975.12—1976.08 铁力团县委干部
1976.08—1983.04 铁力县水泥厂党总支委员、副厂长
1983.04—1985.04 铁力县砂石厂党支部书记
1985.04—1987.09 铁力县工业局副局长
(1984.09—1986.07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87.09—1988.04 铁力县工业局局长
1988.04—1988.05 铁力县建材工业局局长
1988.05—1988.08 铁力县建材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1988.08—1990.12 铁力县建材局局长兼矿产资源局局长
1990.12—1991.05 铁力市经委主任
1991.05—1993.10 铁力市计委主任
1993.10—1997.09 铁力市政府副市长
1997.09—2000.06 铁力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1996.09—1998.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0.06—2002.11 嘉荫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2.11—2010.01 嘉荫县委书记
2010.01—2016.12 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6.12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