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上项目须减能耗

2013年11月11日 15:43   来源:经济日报   张建军

  本报讯 记者张建军报道:为加快建成绿色的“幸福广东”,广东省日前印发“十二五”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全面打响新一轮污染减排攻坚战。

  据国家安排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到2015年,广东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2.0%、13.3%、14.8%、16.9%,分别控制在170.1万吨、20.39万吨、71.5万吨、109.9万吨以内。

  2011年,广东大气污染减排的两项指标——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均较2010年不降反升。广东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陈铣成表示,开局不利令减排形势异常严峻,广东将更加重视减排并铁腕治污。

  据介绍,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是此轮污染减排攻坚战的重点。广东要求各地在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同时同步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有效控制城镇人口增长带来的水污染物新增量。同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污总量等量替代或倍量替代,要求珠三角地区所削减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须达到新建项目所需排放量指标的2倍以上,其他地区须达到1.5倍以上。还将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建立新上项目与能源消费增量挂钩机制,其中明确,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已建燃煤火电机组要逐步改为燃气机组,并推进佛山、河源、肇庆、清远等市陶瓷行业改燃天然气,以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有效削减主要污染物存量则是此轮污染减排攻坚战的难点。按照“十二五”后半期减排行动计划,广东将从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推进火电机组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全面落实重点工业行业污染治理工程、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工业锅炉污染综合整治、强化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强化监管减排等8方面入手力促污染物“减量”。广东省将继续推进“十二五”剩余139座、合计处理规模349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4年底前全省所有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烟气旁路取消完毕,全省今后三年内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302万吨、制革产能25万标张、印染产能11844.5万米,2015年底前要完成1161台工业锅炉治理任务。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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