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4年一号文件聚焦深化金改 重点创新举措一览

2014年01月09日 11:5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9日讯(记者袁霓)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以2014年一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详细阐述了深圳未来几年的金改规划。

  按照一号文件,深圳的目标是打造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引领区、跨境金融业务的先行区、创新金融业态的集聚区和产融紧密结合的示范区。 并对深圳金融业未来发展划分了2015和2020年两个时间点。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率先建立与市场化接轨的金融运行规则和制度环境,实现金融运行机制高度市场化和深港金融业务深度同城化,基本建成金融机构集聚、多功能要素市场完备、综合营商环境遗留的现代化国际金融中心城市。”

  五大领域

  在这一目标下,深圳深化金改涵盖了5大重点领域。分别是跨境金融、民营金融、创新金融、产业金融和民生金融。具体措施涵盖面则相当广泛,包括推动建立市场化的金融机构准入制度、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率先承担汇率利率市场化改革任务、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等。其中,率先承担汇率利率市场化改革任务,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等举措可以说令人眼前一亮。

  看点梳理:  

  率先承担汇率利率市场化改革任务

  《意见》称将“积极争取上级监管部门支持,推动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丰富外汇产品,拓展外汇市场的广度和深度。鼓励更多的银行业机构参与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探索同业存单发行与交易新机制,推动小额外币存款及人民币存款利率上限逐步放开,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市场化定价。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积极探索保险资金金融商业贷款领域试点。加快推进寿险预定利率市场化和商业车险机制改革。”

  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

  《意见》指出,尽快争取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推动前海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开展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各类境外投资业务。

  建立市场化的金融机构准入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金融资产市场化定价基础,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深圳市政府将推动建立市场化的金融机构准入制度,境内外机构设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的限制或将有所放宽。

  探索金融混业监管

  《意见》称,将争取率先在深圳开展保险法人机构属地化监管试点。探索金融混业监管的可行路径,争取在前海推动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并率先实现金融混业监管。

  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消费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改革,通过并购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控股或参股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传统金融企业。

  建立深港两地常态化协调工作机制

  深圳将推动建立深港两地常态化协调工作机制,探索编制深港金融合作长效性框架方案或工作规划。深圳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争取进一步放宽香港各类金融企业到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的准入要求,加快组建两地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尝试两地金融产品的互认买卖和金融从业资格互认,探索建立“深港交易通”系统,通过联网交易等方式加速两地证券市场融合。香港保险机构在深圳服务内地居民的可行路径也在探索中,通过跨境再保、分保等渠道引导香港人民币保险资金参与前海开发建设。

  率先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

  深圳加快推动人民币信贷资产跨境转让、跨国公司人民币资金池、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等业务创新。同时,深圳将争取率先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率先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人民币货款回流。扩大深圳保险机构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规模,探索放开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赴港发行设立人民币投资基金。

  构建前海国家级金融开放创新平台

  深圳争取在前海实现跨境直接投资按规定与前置核准脱钩,推动跨境信贷、发债、投资等主要资本项目领域的全面开放。

  设立新型要素交易平台

  深圳市政府表示将推动稀贵金属、珠宝、电子商品、租赁资产等新型要素平台组建运行;组建跨境资产托管结算平台和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场所;推动深圳黄金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支持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及商品期货交割仓库等。

  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政策“复制” ? 

  值得注意的是,《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有不少内容与一行三会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高度重合。例如,争取放宽境内外机构设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股东资质、持股比例、业务范围等限制,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在前海设立子行、分行、专营机构和中外合资银行,支持设立在前海的外资银行支行升格为分行。

  还与上海类似的是,深圳为金改将建立一个协同工作机制,成立深圳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驻深金融监管机构和各相关部门参加。不过,深圳希望探索出金融混业监管的可行路径,并计划在前海推动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是对现行监管机制的突破。

  前海被寄予厚望PK上海自贸区  

  《意见》中,在深港合作方面有不少动作。业界对于深圳借助地域优势进一步加强深港两地金融合作创新抱有期待。

  谈到深圳前海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展前景和机遇,有金融业人士表示,前海的政策全都被用来发展房地产,而上海自贸试验区内本身就有产业,所有的政策创新都围绕“贸易、投资的便利化”。也有专业人士直言:“深圳的目标永远都是香港,上海的目标永远都是全世界,这是一开始的差别。”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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