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石狮5月28日讯(记者石伟 阮李理)记者获悉,石狮市委、市政府于日前在福建省率先推出《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启动新市民积分管理,实现外来人口同城待遇,以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为基础,通过对外来经商创业、务工人员实施积分管理,从而享受“入住、入学、入医、入保、培训、创业、入市民卡、荣誉”等八大项差异化公共服务待遇积分优惠,以及30多项配套公共服务积分应用,促进产业工人本地化,使新市民在石狮工作有价值、生活有奔头、内心有归属,享受到人性化关怀、同城化待遇、均等化服务。
据介绍,《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共分7章32条,对象为:在石狮市工作居住、经商创业,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或办法实施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积分管理以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为基础,以外来经商创业、务工人员为主体,重点服务一线产业技工,将纳入积分管理的新市民分为A类、B类。其中,A类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人才、经商投资创业等积分人员;B类为以产业工人为主体的基层岗位、一线实际操作岗位的积分人员。
据了解,《办法》将按照综合素质、工作经历、社会贡献等情况,开展个人积分评估,量化评分,并结合每一年度公共服务项目指标额度进行分项排名。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即可在积分服务指标额内,按照积分高低轮候享受“积分入住、积分入学、积分入医、积分入保、积分培训、积分创业、积分入市民卡、积分荣誉”等8大项差异化公共服务待遇,以及30多项配套公共服务。
“突破户籍限制,突破传统积分单薄的入户、入学、入医项目,是石狮新市民积分制的亮点与优势。”石狮市委书记张永宁告诉记者,由于资源有限,无法一夜之间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因此石狮新市民积分制目前采取“实验批”试点做法,有序推进外来人员公共服务同城待遇。
目前,石狮已启动首批“积分入住”的“实验批”试点,将石狮工业、商贸和服务业三类企业,共63家纳入2014年新市民积分管理试点,开展积分测试和项目申报。在此期间,石狮将提供100套公共租赁住房供积分申请,并提供200个购房计划补助指标,对符合“积分入住”的新市民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按一定标准给予购房资金补助。
作为“闽派服饰”策源地、“中国休闲服装名城”和“中国休闲面料商贸名城”,石狮已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沿海小镇发展成为中国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目前,石狮的人口结构有着四个不同寻常的“30万”,分别为30万常住居民,30万石狮籍台湾同胞,30万石狮籍东南亚侨胞,以及30万“新市民”。
据调查数据显示,石狮“新市民”约为34.2万人,其中超过60%人员愿意租住廉租房和购买经济适用房,超过一半的人愿意在石狮买房定居;69%的新石狮人愿意落户于此,62%希望子女就近入学。
2013年7月,福建省全面启动新型城镇化试点。福建最早实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石狮成为了全域城市化发展改革试点。“全域城市化改革的核心在于人的‘城镇化’,作为试点,石狮以新市民积分管理作为改革的切入点。”张永宁介绍说,新市民积分管理不仅是政府服务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城市战略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的一大尝试。
石狮市长张贻山表示,随着区域性竞争加剧,人力资源在区域间加速流动,吸引和留住人才资源的要求已十分迫切。随着新市民积分制的推行,石狮将逐渐建立外来人员公共服务同城共享机制,集聚“人才、人口、人气”,从而全面推动全域城市化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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