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公益项目

2014年06月13日 13:2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内蒙古6月13日讯(记者 乔雪峰)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将今年的政府债券资金集中优先用于公益项目,以此解决重点公益项目配套资金不足的矛盾,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资能力。

  2013年,由中央财政代内蒙古政府发行政府债券111亿元,这笔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政府转贷盟市、旗县。今年,中央进一步提高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核定规模,较上年增加12.6%。按照财政资金重点投向民生领域的思路,自治区政府决定,政府债券资金的投向将按照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和普通公路建设等公益性项目支出。自治区政府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政府债券资金纳入同级预算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益。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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