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将颁布实施

2014年06月19日 22:18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福州6月19日讯(记者石伟) 6月19日,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将于2014年8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共26条,对福州茉莉花茶的茉莉花种植、茉莉花茶加工制作、茉莉花茶品牌保护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规定》颁布实施后,将对茉莉花种植的划区定界、基地建设起到保护作用,有利于保证高品质茉莉花的种植面积,对茉莉花茶加工制作、标准工艺、品牌推广起到促进作用。

  近年来,福州茉莉花茶在国内外荣膺多项殊荣:2008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福州茉莉花茶核发“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9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福州茉莉花茶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9年11月,农业部通过对福州茉莉花茶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福州茉莉花茶成为同时获得上述三项殊荣的茶类;2011年10月,福州被国际茶叶委员会授予“世界茉莉花茶发源地”称号;2012年10月,福州茉莉花茶被国际茶叶委员会授予“世界名茶”称号,同年,福州茉莉花种植与茶文化系统进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候选项目名单;今年4月29日,福州茉莉花与茶文化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列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使赋有丰富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的福州茉莉花茶蜚声海内外。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将进一步提升福州茉莉花茶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及经济价值,为福州茉莉花茶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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