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6月25日石家庄讯(记者雷汉发)6月25日上午,河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河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按三大类划分,全省农用地19752.65万亩,建设用地3016.50万亩,未利用地5512.55万亩。
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显示,河北省各区市,耕地面积前五名分别为:张家口1375.17万亩、沧州市1183.53万亩、保定市1082.66万亩、邢台市1052.55万亩、邯郸市1014.13万亩。通过第二次土地调查,至2009年全省耕地9842.03万亩,比第一次土地调查时(1996年10月31日,下同)的10345.68万亩减少503.65万亩,年均减少38.74万亩。按坡度划分,2度以下耕地8142.90万亩,占83.74%;2~6度耕地937.46万亩,占9.53%;6~15度耕地666.54万亩,占6.77%;15~25度耕地86.08万亩,占0.87%;25度以上的耕地9.05万亩,占0.09%。数据显示,人均耕地由第一次土地调查时的1.60亩减少到2009年的1.40亩,低于全国人均耕地平均水平。
与此同时,建设用地增加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总体上相适应。数据显示,2009年全省建设用地面积3016.50万亩,比第一次土地调查时的2413.22万亩增加603.28万亩。全省城镇用地478.48万亩,比第一次土地调查时的286.04万亩增加192.44万亩。全省村庄用地1761.05万亩,比第一次土地调查时的1606.33万亩增加154.72万亩。
综合分析本次调查数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分析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我省耕地保护形势严峻。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面对以上的严峻形势,河北省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实行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同时,面对城镇村庄建设用地利用粗放、效率不高的问题,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严格控制增量土地的同时,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通过规划管控、布局优化、用地准入、市场配置、土地整治、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据悉,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07年7月1日启动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采用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查清了全省18.85万平方公里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土地调查数据库,调查成果各地共享,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