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青岛12月3日讯(记者刘成)12月2日,山东省青岛市与广东省湛江市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湛江地处广东、广西、海南三省交汇,东接珠三角、西邻北海湾、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区域优越、交通发达。近年来,湛江市大力实施“工业立市、港口兴市、生态建市”战略,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早在1960年,邓小平同志视察湛江时就提出“北有青岛、南有湛江”,青岛和湛江同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国内知名的海湾城市,资源禀赋相似,产业特色相近,两市各领域、各层次交流合作互补性、兼容性强。2013年,湛江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看齐青岛、放眼世界”全市动员大会,并多次提出与青岛市建立发展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的建议。两市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对进一步加强两市的沟通和联系,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增进双方友谊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协议,两地将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重点在港航合作、产业合作、旅游合作、金融合作、市场拓展、人才科研等六个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携手开创跨区域合作、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在港航合作方面,双方将加强港口互惠合作,支持港航企业开通集装箱内贸班轮航线,共同培育面向日韩和东盟的远洋班轮航线。结合青岛新机场、湛江国际机场建设,支持航空企业开辟两地直达航线,共同开发国际国内航空市场。
在产业合作方面,将加强两地产业合作对接,互通供需信息,促进要素流动、产业合理分工,探索两地产业合作新路径,形成产业集群竞争力。发挥青岛海洋科研优势和湛江海洋科研成果转化优势,力争在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海洋装备制造等方面实现产业化新突破,打造两地蓝色经济、海洋经济发展新优势。
在旅游合作方面,将积极构建两市互为客源地、互为目的地的北南海洋旅游大格局。整合两市旅游资源,互为对方免费旅游宣传,积极利用各自宣传平台和在当地主流媒体推介对方旅游产品,定期举办旅游宣传推介活动,共同打造滨海旅游、邮轮游艇旅游等精品旅游线路。
在金融合作方面,将支持两地金融企业互设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鼓励两市企业参与互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支持青岛金融机构参与广东(湛江)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
在市场拓展方面。将建立两市招商合作机制,及时交流招商信息资源,促进两市知名品牌企业双向引进与交流,支持两市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品牌扩张等多种方式深化经贸合作。
在人才科研方面,将支持驻青高校、院所与湛江高校、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及人才交流培养,推动驻青高校、院所与湛江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攻关,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
在湛江期间,代表团还出席了由国家海洋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湛江市举办的“2014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开幕式,现场查看了青岛市参展企业情况,考察了宝钢湛江钢铁基地、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