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杭州12月10日讯(记者黄全斌 金敏丹)昨日上午,浙江省工商局召开全省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整治工作情况通报会,具体通报了专项整治的具体情况。据了解,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浙江省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在全省推进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并梳理出银行合同格式条款六大“陷阱”。
据悉,自去年9月以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浙江省各级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审查发现并规范整改了一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合法或不合理的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
今年9月份,浙江省工商局又单独针对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整治工作作了进一步的推进,联合省银行业协会,收集了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杭州银行、温州银行、绍兴银行、嘉兴银行、金华银行、台州银行、泰隆商业银行、民泰商业银行、浙商银行、稠州银行等10家银行的个人借款合同、消费类(抵押、质押、最高额抵押等)保证合同、信用卡(申请、领用)合同、公务卡申领合同、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合同、个人业务综合服务合同、电子银行服务合同以及各种理财协议等8大类消费类合同,共计80份,委托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对合同进行了全面审查。结果显示,80份银行业合同的格式条款绝大多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在部分合同中设定了一些不合法、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共计564条,涉及问题795个。其中,共性问题大致可以分为银行单方面扩大自身权利、银行免除自身责任、银行加重消费者责任、银行排除消费者权利、某些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法律规定、某些条款表述不明确涉嫌误导消费者六类。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大部分银行对主要问题条款已进行全部或部分修改。浙江省工商局局长裘东耀表示,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坚持以监管促信用,以信用促规范,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努力营造诚信市场环境。各地也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银监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对该项工作的支持,发挥银行业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和合同格式条款专家审查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的力量,共同推进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会化管理模式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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