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年投2400亿元建设首批37个特色小镇

2015年06月16日 16:2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杭州6月16日讯(记者黄全斌 徐燕飞)今天上午,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首批37个特色小镇创建对象计划三年投资2400亿元,他们是浙江经济转型发展的最佳选择,是浙江未来新产业的重要载体。

  2014年,浙江省政府开展“特色小镇”研究工作,今年年初,在省两会上,“特色小镇”成为政府工作报告的关键词,“加快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列入浙江省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

  “特色小镇”作为一个“新事物”,备受各方关注。发布会上,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翁建荣介绍了“特色小镇”相关工作。

  翁建荣说,特色小镇不是“镇”,它是指相对独立于市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特色小镇产业定位聚焦于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7大万亿产业,以及茶叶、丝绸等历史经典产业的一个方向,将围绕单个产业来打造完整的产业生态圈,以此培育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单打冠军”。

  浙江首批特色小镇创建对象共37个,名单是如何产生的?

  “在名单的产生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了“严格条件、择优选择”的原则。”翁建荣介绍,首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名单的产生根据严格的标准选择,确保入围的特色小镇符合“7+1”产业定位范围、四至及规划面积清晰、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叠加、投资主体明确、项目具体可行,投资额达50亿元以上。

  从各部门实地调研收集的资料看,首批37个特色小镇创建对象计划三年投资2400亿元,预计2017年可实现税收收入190亿元。

  纳入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只是规划建设的开始。入围后特色小镇创建对象也不能直接享受到浙江省有关的支持政策。只有在年度考核合格或验收命名后,特色小镇才能获得土地和财政方面支持。

  土地要素方面,对如期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的,浙江省按实际使用指标的50%或60%给予配套奖励,对3年内未必达到规划目标任务的,加倍倒扣省奖励的用地指标。

  财政方面,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其规划空间范围内的新增财政收入上交省财政部分,前3年全额返还、后2年返还一半给当地财政。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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