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珠海7月18日讯(记者朱琳)日前,广东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政策获批。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公布有关业务试点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在南沙和横琴新区注册成立并在区内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以及参与区内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广东省辖内企业,可从港澳地区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资金使用范围限于区内或境外。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还将结合南沙和横琴新区建设发展资金需求和港澳人民币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总规模,并实行余额管理。该政策将进一步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促进内地与港澳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港澳地区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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