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合肥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深圳市、苏州市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次“扩编”,是我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的重要举措,既可吸引大中小企业聚集,促进新业态成长,又能便利有效监管,对推动“双创”,增加就业,使外贸更好适应新的形势,赢得新的优势,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5年3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杭州综试区)。作为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其目的是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着力破解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当中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商务部部长助理张骥日前表示,杭州综试区试点中的成功经验成为此次“扩编”的重要依据。此次《批复》明确要求,要借鉴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经验和做法,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和优势,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
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也是出口第一大国,正在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的路上。在考虑质的提升方面,尤其需要结构性的变化和制度的创新。在这个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着眼于以新理念新机制来适应新业态发展,以系统的制度安排来统筹进行。
张骥表示,综合试点关键是要探索一套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效率和公平,要为诚信守法的企业“开绿灯”,但不能给违法乱纪的企业以可乘之机。这个综合改革是集成创新,要覆盖关、检、税、汇、商、物、融等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全过程一体化的发展,来形成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这更需要坚持综合改革、协同发展,加强部门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推动监管与服务、线上与线下、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张骥表示,跨境电商要重点发展B2B,这符合我国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需要,也有利于降低监管的成本,提高通关效率。此外,试点中还将大力培育新兴产业贸易的服务链,打造从产业到贸易到服务的完整生态圈。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和规则。(经济日报 记者 冯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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