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杭州3月22日讯(记者黄全斌、徐燕飞)日前,浙江省下发《<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补充意见》。补充意见提出,疗休养活动应面向广大职工,并向一线职工和优秀职工倾斜,同时将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民宿、农家乐等列入报销范围。
“此次补充意见主要是为规范疗休养的组织和管理、丰富疗休养内容以及拉动城乡一体化。”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李锦平表示。
在疗休养内容方面,每批职工可在省内一地多点开展身心疗养、参观学习、职工交流、乡村体验等内容,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在疗休养标准和经费列支渠道方面,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疗休养费用标准按不高于400元/人?天的限额,凭据在单位提取的福利费中列支,其他企业单位职工疗休养费用标准由企业职代会讨论决定,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此外,为防范职工疗休养意外风险,职工疗休养活动承办单位可为参加疗休养活动的职工购买人身意外险,此项费用在疗休养总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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