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北京市卫计委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132家医疗机构将对首批27项临床检验结果实施互认。这意味着京津冀地区的患者在试点期间,拿着在这132家医疗机构做检查的结果到其中任何一家医院就诊,接诊医疗机构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情况下,对报告单中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将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据介绍,符合结果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在检验结果报告单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增加“★”标识,作为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
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试点情况,三地将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第二批互认工作,逐步扩大互认项目和互认医疗机构范围。(经济日报 记者吴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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