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布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016年09月21日 17: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9月21日讯(记者陈力 通讯员徐亦达)为落实好中央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的决策部署,让更多农牧民群众享受补贴实惠,9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与农牧业厅共同发布了内蒙古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图为现场照片。中国经济网记者摄 

  发布内容明确,新一轮补奖政策的目标是: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内蒙古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质量明显改善,草原平均植被盖度稳定在46%左右;绿色有机畜产品供给水平进一步提高;牧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草原畜牧业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四保一完善”即保生态、保收入、保稳定、保供给,完善相关制度的总体要求,完成国家下达的禁牧任务4.7亿元,草畜平衡任务5.5亿亩,补奖政策基本实现了可利用草原全覆盖,146万户农牧民从中受益。经过5年不折不扣的政策落实和资金投入,内蒙古草原生态恢复速度明显加快,草原平均植被盖度达到44%,比政策实施前提高了7个百分点。农牧民收入持续稳步增长,贫困人口脱贫步伐加快,牧民人均纯收入达14490元,比政策实施前提高了6000多元。

  值得注意的是,新一轮补奖政策包括禁牧补贴、草畜平衡奖励和绩效考核奖励三项内容,与一期相比,政策内容从原来的5项减少为3项,取消了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和牧草良种补贴。同时,禁牧补贴标准由原来的6元/亩/年提高到7.5元/亩/年,草畜平衡奖励标准由1.5元/亩/年提高到2.5元/亩/年。

  当谈及广大农牧民拿到手的补贴是否就是这个标准时,农牧业厅副厅长刘永志介绍说,由于内蒙古东西部草场情况有所不同,东部区农牧民草场面积普遍偏小,但是农作物产量高,而西部区情况刚好相反。为了最大限度保证政策的公平性,内蒙古将继续按照标准亩系数实施补贴,也就是用补贴标准乘以标准亩系数,而这一系数测算是要依据各地区草原生态恢复成效和生产能力综合评定。例如禁牧测算标准是7.5元/亩/年,但各盟市,甚至于各旗县均有不同,有的超过7.5元/亩/年,有些则不足7.5元/亩/年。

  关于“标准亩系数”,记者还了解到,一期的标准亩系数是以全区天然草原平均载畜量为基数,即39亩/羊单位,各盟市的平均载畜量与之相除即为本盟市的标准亩系数。而新一轮是以全区天然草原五年平均产草量为基数,这样即考虑到了全区不同草地类型生产能力差异,也能反映出各盟市一期补奖政策成效。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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