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7年02月07日 11: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贵阳2月7日讯(记者吴秉泽 王新伟) 贵州近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出台相关暂行管理办法,以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推进该省生态文明建设。

  据了解,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区由禁止开发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等四部分组成,共12个小类,保护面积(扣除重叠部分)达56236.16平方公里,占该省国土总面积的31.92%。此外,今后新设立的12类保护区域也将自动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名录。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总规划师张美钧表示,“贵州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将坚持‘严格保护、分级管控、损害追责、违法严惩’的原则。”

  贵州明确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要做到面积不减少、保护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退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不得擅自调整保护范围,不得任意放宽管控要求。

  对于因国家和全省重大布局调整,以及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确需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调整的,贵州省也要求按照“总量不减、占补平衡、生态功能相当”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调整。

  在分级管控方面,贵州省依据生态系统脆弱性、敏感性和服务功能的重要程度,将保护红线区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其中,一级管控区,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内,除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外,允许适度的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

  作为我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贵州耕地资源稀缺,坝区耕地更是保护的重中之重。

  为了保护耕地,贵州省在2014年10月制定了最严格的坝区耕地保护制度,将全省165个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的耕地保护起来。此次,该省又将坝区优质耕地保护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同时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这意味着给坝区耕地保护上了一个‘双保险’。”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郭强介绍,该省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中共882.20平方公里耕地被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格管控。

  贵州是长江和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去年被列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近年来,该省相继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以及《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法规文件,严格责任追究,有力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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