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02月21日 15:45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兰州2月21日讯(记者李琛奇 实习生刘佳)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推动甘肃省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甘肃省政府紧扣国家政策要求,紧密结合省情实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于2月20日在兰州举办新闻发布会。甘肃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波先生就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情况作了具体介绍,并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实施意见》明确了审查对象,要求对全省各级政府及所属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提请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实施意见》明确了审查时限,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省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应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对存量即2016年7月1日之前制定的现行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原则上2017年6月底前完成存量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从2017年起,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对存量即2017年1月1日前制定的现行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原则上2017年底前完成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了审查方式,规定地方性法规及草案,由政府法制办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审查报告与文件一并提交本级人民政府或人大审议;以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或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由文件起草牵头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审查报告与文件一并提交本级人民政府审议;以多个部门名义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由牵头部门负责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工作,将审查报告与文件一并送至其他部门联合发文会签;以单独部门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由政策制定机关开展自我审查。政策制定机关在自我审查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征求同级发改(价格)、商务、工商及相关部门意见。

  陈波表示,为确保甘肃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推进,《实施意见》建立了甘肃省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机制,即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及其他各有关部门,建立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督促推进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同时,也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同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确定审查机构,明确工作方式、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要求稳妥推进,遇到困难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提请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各地、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及清理情况要定期向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报告。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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