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杭州3月29日讯(记者黄全斌、徐燕飞)《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于日前出台。该《办法》系全国范围内首个专门规范公共数据的省级政府规章,将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浙江的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应用不断深入,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四张清单一张网”、“最多跑一次”等创造了良好的平台和技术支撑。但长期以来,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带来了数据壁垒、服务碎片和安全脆弱等弊端。针对这些痛点和难点,浙江省决定通过立法来促进实践创新,更好地撬动政府自身改革。《办法》提出,将通过统筹各项电子政务建设,规范公共数据全流程管理等,让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网上便民服务。
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介绍,为方便群众网上办事,充分实现“数据跑腿”,《办法》此次专门就电子申请、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归档等做了一列规定,用规章为电子政务的技术应用撑腰;为破除信息孤岛,《办法》对公共数据获取、归集、共享、开放、应用等各个环节地管理作了规范,明确了公共数据统一编目、逐级归集地要求,要求形成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并将目录中的数据归集到公共数据平台,实施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等综合数据信息资源库建设。
据悉,3月初,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第一批《省级公共数据共享清单》,向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服务中心先行开放了29个省级部门、2600余个公共数据项的共享权限。于2014年6月开通的浙江政务服务网作为全国最早的省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目前已汇聚了全省3300余个政府部门网上服务资源,仅后台开设的工作人员账号就超过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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