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公布 12个城市(经济区)在列

2017年04月22日 10:2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北京4月22日讯(记者顾阳)产业转型升级是经济新常态下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当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中之重。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支持辽宁中部、河北唐山等12个城市(经济区)建设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我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较多,产业基础千差万别,转型进度差异较大。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产业层次不高、结构不合理、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已成为制约上述城市转型发展的关键。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司长周建平表示:“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有利于促进这些城市(经济区)经济转型发展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提高这些城市(经济区)的产业集约化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有利于示范带动、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率先突破,为全国同类城市转型发展探索经验。”

  在首批12个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中,东北地区有3个,分别为辽宁中部(沈阳—鞍山—抚顺)、吉林中部(长春—吉林—松原)、内蒙古西部(包头—鄂尔多斯)经济区;东部地区有2个,为河北唐山和山东淄博;中部地区有4个,分别为山西长治、安徽铜陵、湖北黄石、湖南中部(株洲—湘潭—娄底)经济区;西部地区有3个,分别为重庆环都市区、四川自贡、宁夏东北部(石嘴山—宁东)经济区。

  首批示范区中除了单个城市外,还包括了由多个城市组成的经济区。对此,周建平表示,经济区内的城市地域毗邻、文化相近、经济相融、产业关联度高,已初步探索形成了产业分工协作体系。成为示范区后,它们将承担起探索毗邻老工业城市协同转型的重任,在产业链、技术链、价值链、营销链上加强协作,增强生产要素集聚力、经济辐射力和对区域发展的引领力,为我国集中连片老工业城市的转型探索经验。

  通知还结合各地实际,明确了示范区下一步应探索的重点任务,包括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和延伸产业链、通过创新加快培育新技术新产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加强产业合作、加快特色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推进军民融合、探索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等。周建平表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应重点把握三点:一是突出创新理念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创新实现“变道超车”;二是着力加快示范园区和重点园区建设;三是兼顾示范性和地方特色加快建设现代产业集群。

  “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重点并不是特殊优惠政策,而是支持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目的是调动地方积极性和增强内生动力,形成示范效应。”周建平说,目前相关部门已初步确定在产业、创新、投资、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对于下一步工作,周建平表示,将加快建立省级层面推进机制和相关地市层面落实工作机制,明确重点任务,形成政策合力。同时将建立示范区建设年度评估制度,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并在全国范围宣传推广;对连续三年进展缓慢、工作不到位的示范区,取消资格,不再享受相应政策。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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