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空间规划(2016-2030年)》实行"多规合一"

2017年07月29日 15:25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南宁7月29日讯(记者周骁骏、陈自林 通讯员罗清丽)7月28日,中国经济网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南宁举办的《贺州市空间规划(2016-2030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贺州市空间规划(2016-2030年)》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准。发布会上对贺州市规划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将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规划等融合到一张市域图上,解决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协调等问题,实现全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贺州市空间规划(2016?-2030年)》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全面摸清并分析了国土空间本底条件。据悉,贺州市争取通过15年内的努力,实现贺州市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协调,将贺州建成广西对接东部和中部地区的重要门户和枢纽城市、世界长寿养生胜地、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和现代特色产业基地。

  贺州市如何做好规划实施?当前,贺州进入了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的新阶段,《贺州市空间规划》的实施将为贺州市生态优势的发挥、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效率的提升、“放管服”的深入推进提供强大动力,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贺州市将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空间管控体系、完善投资项目全流程并联审批、做好相关试点配套和加强宣传等几个方面做好规划的实施。

  编制空间规划,是中央空间规划改革试点工作的明确要求,也是空间规划试点顶层设计的需求。贺州市空间规划,是在完成了一系列基础性评价工作后,形成的文本。规划将空间开发布局建立在科学评价的基础之后,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的理念。规划总体思路把握准确,提出的生态优先、通过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等理念和判断,既符合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方向,又切合贺州的发展实际。

  与此同时,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将规划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落到实处,按照中央、国办下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贺州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同时,也将配合做好贺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提升贺州发展环境质量。

  贺州市空间规划确定了贺州市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基本框架,建立了各类空间性规划衔接沟通的平台,为下一步城乡规划编制奠定了重要的工作基础。

(责任编辑:庄彧)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