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青岛7月31日讯(记者刘成 通讯员 时满鑫、吕佼)为提醒商事主体规范经营、防范风险隐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7月31日上午,青岛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青岛法院《商事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2016年,青岛十个区(市)法院商事审判业务庭共收案31151件,结案31381件,结案总标的额157.31亿元。青岛中院民二庭一、二审共收案1451件,结案1427件,收结案数量均呈同比上升态势。商事案件收案数排前五位的案件类型分别为: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公司诉讼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其中买卖合同纠纷占50.63%;公司诉讼案件中收案数排前五位的案件类型分别为股权转让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股东出资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决议纠纷。
青岛法院商事审判业务庭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探索适用律师调查令制度、推行“要素审判法”,适用电子送达及在线网络调解,提高审判质效、方便群众诉讼。与市旅游局、市企业联合会、青岛证监局建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宽群众解决纠纷的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商事审判白皮书》梳理分析了2016年青岛法院审结的商事案件,指出了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商事活动风险点。有的公司公章管理和使用混乱;有的公司经营人员权责不清,责任心不强;有的订立合同对主要条款都不重视,导致产生诉讼;有的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性违约,导致承担高额违约金;有的当事人固定和保存证据意识不强,导致败诉;有的公司没有减损意识,打“气官司”造成损失扩大;一些当事人应对诉讼的技巧能力和法律知识储备严重不足;一些公司不重视章程订立、股权配置不科学、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有的公司财产、股东财产界限不清;大股东压制小股东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不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引起的侵权赔偿责任纠纷上升迅速。
《白皮书》针对商事交易主体如何提高法律意识、契约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做到事前防控、过程规范、事后减损、着眼良性发展给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企业应建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组织体系;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商事交易异常情况处理制度;引导教育从业人员在商事交易各环节依法合规操作;重视合同的订立,合同权利义务约定要清晰明确,要审查对方的资信情况;重视合同的履行,如果对方违约要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救济权利,避免损失扩大;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育应对诉讼的能力;投资者要充分认识公司资产独立与股东有限责任之间的关系;投资者要树立现代经营理念,搭建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投资者应重视公司终止制度,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青岛中院从2016年审结的商事案件中,选出十件最具典型意义的案例向社会发布,包括一件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三件公司诉讼纠纷案件,六件合同法纠纷案件。青岛中院希望通过这些案例引导商事主体树立严守契约、诚信经营的意识,推动形成有序规范、激励创新、公平透明、充满活力的法治化市场竞争环境。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