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银川8月9日讯(记者拓兆兵) 为了帮助工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转贷支持,从而有效预防资金链断裂风险,今年宁夏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并出台《宁夏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门用于中小微企业资金过桥渡难关,这将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有利于推动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在西部,由于金融业发展不足,企业融资主渠道仍然是银行。随着银行贷款不良率、担保公司代偿率上升,银行对工业企业新增贷款规模逐渐萎缩,部分银行抽贷、断贷、惜贷等,工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宁夏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新闻发言人尹君介绍说,流动资金贷款是当下中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工具,贷款到期后必须先还贷款,这就意味着企业往往要提前两三个月就开始收缩产能,准备现金,为到期的贷款做准备。在当前实体经济运行较为困难的背景下,企业往往因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等原因,一时缺乏足额的还贷资金,迫不得已向小贷公司、民间借贷等拆借,而这类拆借往往收取高额利息,急剧增加了企业的财务成本,导致企业不堪重负。为了缓解企业续贷困难,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风险,自治区财政拿出1亿元设立政策性转贷资金,引导银行按不低于1:2比例配比资金额度共同组成转贷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宁夏中小微企业短期过桥,向银行“借新还旧”期间的资金周转。
作为政府专项资金,“过桥贷”由第三方托管机构负责运营,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成本较低。企业使用转贷资金最长时间不超过15天,使用1-5天按每天0.2‰收取资金费用,超过5天但不超过15天的按每天0.4‰收取资金使用费,远低于1‰-3‰的市场费率。二是支持力度大。单个企业支持上限为2000万元。为了确保资金能够满足企业需求,部分转贷资金合作银行还将授信2亿元额度作为补充备用。三是高效便捷。企业可通过登录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品台申请续贷和转贷,节省了往返转贷机构的中间环节。四是注重信用价值。申请企业须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有不良纪律的企业无法获得支持。
据介绍,宁夏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已与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5家银行签订了转贷业务合作协议,于7月中旬正式运营。下一步,根据转贷资金运行情况,自治区财政将适时追加补充资金并与更多的银行合作,力争此项业务覆盖宁夏所有银行,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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