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0日讯(记者 秦宇雯)记者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获悉,9月29日24时起北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北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7年9月29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210元和195元;89号汽油由每升5.88元调整为6.04元,提高0.16元;;95号汽油由每升6.68元调整为6.86元,提高0.18元;0号柴油由每升5.92元调整为6.08元,提高0.16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北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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