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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福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970.35亿元 同比增11.4%

2018年12月26日 17:2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福州12月26日讯 据福建统计局消息,1-11月,福建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970.35亿元,同比增长11.4%,增幅与上年同期持平。

  从经营地看,乡村市场较为活跃。1-11月,福建省乡村市场零售额1293.85亿元,同比增长14.1%,增幅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高出同期城镇市场3.0个百分点,占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0.0%。

  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增幅提高。1-11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餐饮收入1302.84亿元,同比增长10.5%,增幅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商品零售额11667.51亿元,增长11.5%,增幅同比回落0.2个百分点。

  从商品类值看,部分商品较快增长。一是基本生活类商品成为拉动消费增长的重要动力。1-11月,福建省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3.4%,增幅同比提高3.6个百分点;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0.2%,增幅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这2类商品拉动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5个百分点。二是高品质商品较快增长。1-11月,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1.3%,增幅同比提高10.9个百分点;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9.5%,增幅同比提高5.9个百分点;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7.2%,增幅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三是受油价调整因素影响,石油类商品销售增速提高。1-11月,福建省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3.4%,增幅同比提高8.0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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