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年末全省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24人。已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部(吉林省与科技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7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6个。
全年全省国内专利申请量18922件,授权量9995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7.9%和12.6%。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7537件,增长22.5%;发明专利授权量2428件,增长8.4%。2016年度登记省级科技成果717项。全年有4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励;23项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84项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23项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4项获得省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3项获得省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11项获得省科学技术发明三等奖;9项获得省自然科学一等奖;14项获得省自然科学二等奖;15项获得省自然科学三等奖。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5671份,实现合同成交额115.38亿元。
年末全省共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859个,其中,国家检测中心13个。全省认证机构2个,有6672户企业通过了自愿性认证,颁发证书11526张。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85个,强制检定计量器具250万台,比上年增长4.6%。全省现行有效吉林省名牌产品781个,吉林省质量奖44个。使用地理专用标志企业256户。全年共监督抽查工业产品35种,726个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96.8%。
全年全省气象部门累计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6710次,手机短信预警信号累计覆盖6455万人次。全年共开展飞机人工增雨作业50架次,累计飞行168小时;地面人工增雨159次,累计增水31亿立方米。开展人工防雹作业990次,保护了4万平方公里的农田免受雹灾损失。
年末全省共有37个地震台站,其中,包含11个火山观测站。全省共有26口地震前兆观测井。
年末全省小学4281所,全年招生20.5万人,在校生126.4万人。初中1172所,招生21.7万人,在校生60.4万人。普通高中学校241所,招生14.0万人,在校生40.4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77所,招生4.7万人,在校生13.0万人,毕业生4.9万人,其中,获得职业技术证书的人数为2.9万人。另有职工技术培训学校(机构)2400所,注册学生数40.8万人。幼儿园4133所,入园(班)幼儿22.6万人,在园(班)幼儿46.3万人。特殊教育学校49所,在校生7484人。
年末全省有研究生培养单位21个,全年招收研究生2.0万人,在学研究生6.0万人。有普通高校60所,其中,普通本科院校37所(包含6所独立学院),普通专科(高职)院校23所;全年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17.9万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64.2万人,比上年增加0.95万人。全年成人高校本专科共招生5.0万人,在校生13.7万人。
年末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3499所,在校生61.6万人。其中,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17所,在校生15.3万人;民办普通高中27所,在校生3.8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67所,在校生1.4万人;民办初中41所,在校生7.1万人;民办小学19所,在校生6.0万人;民办幼儿园3328所,在园儿童28.1万人。此外,另有其他非学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1106所,注册在学人数11.6万人。
独立设置少数民族幼儿园86所,学前教育少数民族在园儿童2.3万人;少数民族小学99所,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9.5万人;少数民族初中59所,初中少数民族在校生4.8万人;少数民族普通高中23所,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在校生3.7万人。中等职业教育中少数民族在校生0.67万人。高等教育中少数民族在校生10.5万人。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省拥有文化馆78个(包括群众艺术馆),艺术表演团体40个,公共图书馆66个,博物馆77个,全年博物馆参观人数达1116万人次。
全年出版图书26295种(套),其中,新出15412种。定价总金额44.23亿元。报纸全年总印数7.89亿份,定价总金额10.23亿元。期刊全年总印数7510.96万册,定价总金额4.85亿元。年末广播人口覆盖率达到98.68%;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8.77%。有线广播电视用户数为530.03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数达到488.90万户。
年末全省有卫生技术人员16.63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6.97万人,注册护士6.57万人。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医疗床位14.28万张。全省有乡镇卫生院774个,床位1.74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90万人。全省所有县(市、区、开发区)均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100%。有1280.9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98%,全年共筹集资金73.93亿元,新农合可支配资金70.09亿元,已有820.61万人次从中受益,支付补偿资金62.9亿元,占年度新农合筹资总额的85.08%。全年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人数58855例,报告死亡168例;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13.76/10万,报告死亡率为0.61/10万。孕产妇死亡率为14.88/10万;婴儿死亡率为4.07‰。
全年全省运动员在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中共获得金牌102枚、银牌111枚、铜牌101枚。全年共培训审批社会体育指导员10101人,其中:国家级166人,一级531人,二级3202人,三级6202人。“五个一”工程建设共资助全民健身中心10个、体育场4个、体育公园(健身广场)15个,为91个乡镇(含街道)、1350个行政村(含社区)配建了全民健身器材。拥有国家级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4个,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7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省总人口为2733.03万人,比上年末净减少20.2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29.68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5.97%,比上年末提高0.66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5.28万人,出生率为5.55‰;死亡人口15.42万人,死亡率为5.60‰;自然增长率为-0.05‰。人口性别比为101.95(以女性为100)。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2.87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5%。
表9:2016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

全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530元,比上年增长6.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9166元,增长6.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123元,增长7.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9521元,增长8.4%。城镇恩格尔系数为25.96%,农村恩格尔系数为28.59%。
图10:2012—2016年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年末全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总人数达到70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1万人,增长1.9%,其中,在职参保职工为420.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万人,增长0.02%。全省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80.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3万人,增长0.0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6万人,增长0.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0.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1万人,增长1.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7.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9万人,增长0.07%。
全年全省共筹集中省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51.02亿元。城市低保月标准和月保障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45元和379元,比上年增长10.4%和11.8%;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和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3412元和1716元,增长25.5%和10.6%,有效保障了全省149.6万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全省共保障特困人员12.7万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1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2.1万人,年人均补助标准为4900元,分散供养对象8.9万人,年人均补助标准为3300元;城市特困人员1.7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0.6万人,年人均补助标准为5400元,分散供养对象1.1万人,年人均补助标准为5340元。全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6.60亿元,资助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52.5万人次,其中,直接救助67.6万人次。全年下拨救灾资金2.32亿元,妥善保障了141.8万人次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全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8014.0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6%。全社会用电量667.63亿千瓦时,增长2.4%。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7.9%。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4%。
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按照《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2.0%。
全省41条主要江河的85个监测断面中达到水质控制目标要求的监测断面62个,占断面总数的72.9%。其中,Ⅰ~Ⅲ类水质监测断面57个,占断面总数的67.0%。
全省主要城市1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其中,地表水源地15个,地下水源地2个。Ⅱ类水质的水源地7个,Ⅲ类水质的水源地10个,与上年相比,主要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年末全省拥有各类自然保护区51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2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54.09万公顷,占省域国土面积的13.56%。
全年全省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上报生产安全事故1608起,死亡980人。全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66人;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704人;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1.251人。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重点产业是指我省重点发展的汽车制造、石油化工、食品、信息、医药、冶金建材、能源、纺织等八个产业。
[4]六大高耗能行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使用的部分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提供的部门统计数据,其他数据均来自吉林省统计局。(吉林统计信息网)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