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警方回应公车接小孩:系民警打饭回家吃

2013年09月09日 13:51   来源:华西都市报   

网友@关注200曝光的照片,一个小女孩给从警车上下来的一位“妈妈”模样的人打伞。

  交警回应

  当时林军属于执勤时间(当天早上8点至次日早上8点),交警二大队新营区位于明星大道原创新工业园区美宁公司旁,周边无餐饮地点,“川J0869 警”警车为二大队交通事故现场勘验警车,需要随时出警,故林军当时驾驶警车。

  9月6日晚,网友@关注200在微博上报料称:“遂宁市交警支队一牌号为川J0869警的警车公车私用,接送子女放学。”该网友质疑这样的行为违反了禁止公车私用的规定。

  昨日中午,遂宁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有关负责人就此回应说,川J0869警车属于交警二大队特勤中队事故处理车,当时正处于执勤状态,“由于二大队刚刚搬迁新址,食堂尚未建设完毕,执勤民警驾警车,从一大队食堂打了饭带回家吃。”

  网友报料:交警公车私用接送子女 违反禁止公车私用规定

  9月7日中午,记者通过私信试图与@关注200取得联系,但该网友并未回复。不过记者仍然从@关注200与另外网友的互动中了解到一些情况。@关注200在微博留言中介绍:“这张照片拍于9月6日中午12点05分左右,此车经常在上下班的时候停在金港名都小区靠干道那面。”

  该微博一发,在网上引发网友激烈讨论,网友“晓显的微博”说:“关注,肯定是公车私用。说不定又是临时工干的。”也有网友称,“只要车随时没停在楼下当私车用就成,半路顺带着捎带个(人),感觉还说得过(去)。”

  警方回应:驾车民警处于执勤状态 打饭后搭乘妻女回家吃

  昨日中午11点30分,记者与遂宁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件事支队已知晓,已责成二大队了解情况。随后,交警二大队有关负责人找到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

  据交警二大队有关负责人透露,9月6日中午,二大队值班民警特勤(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林军因直属二大队刚搬迁,食堂尚未建设完毕,于是驾驶川J0869警警车到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食堂吃饭。当林军到达直属一大队后,其妻子向晓琴(一大队交警)已在食堂将午饭打好,林军的女儿事先已被其亲戚梁秀琴从学校接到后送至向晓琴处。于是林军便搭乘其妻子向晓琴和女儿回到金港名都南区21栋的家中吃饭。

  据介绍,当时林军属于执勤时间(当天早上8点至次日早上8点),交警二大队新营区位于明星大道原创新工业园区美宁公司旁,周边无餐饮地点,“川J0869警”警车为二大队交通事故现场勘验警车,需要随时出警,故林军当时驾驶警车。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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