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市城管队员履职情况采用百分制考评,不合格者面临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劝退等处分。记者9日从武汉市城管委获悉,《武汉市城管员工作守则及考核办法》(以下简称为《考核办法》)将于10月起开始试行。
据了解,目前武汉共有城管员8555人,其中执法队员2303人,协管员和市容监督员共计6252人。此次出台的《考核办法》不仅针对执法队员,还包括聘用的协管员及市容监督员。
根据《考核办法》,城管员必须对其所负责的路段、区域范围内的门前三包、道路破损、环境卫生、燃气安全、油烟噪声、绿化等15项34条内容进行及时处置或上报。处置、上报不及时的,负责相应路段、区域的执法队员、协管员和市容监督员将被扣分。
考评实行市区两级双月考评机制,每名城管员以100分为基数,70分以上为合格。双月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后10位的城管员,将被通报批评。其中,属执法队员的,视情况扣发绩效工资;一年内累计3次双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后10位的执法队员,所在单位将给予行政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参照公务员管理规定劝退。
武汉市城管委副主任袁建梅介绍,《考核办法》是对大城管管理格局的细化,将每项考核指标落实到具体单个城管员身上,激发城管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真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解决当前工作中“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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