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物价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9月10日起将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90元/立方米。另外,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民用天然气价格也有不同程度上调。
车用天然气调整0.3元/立方米
记者了解到,早在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曾发出通知,决定自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民用天然气不做调整。
根据此次南京市物价局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考虑到车用天然气用户的承受能力,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90元/立方米。比原本南京车用天然气4.6元/立方米的价格上涨了0.3元。
根据物价部门测算,车用天然气价的调价,根据南京蹼泳出租车的行驶里程、用气量来计算,出租车单车每月将增加运营成本支出357元。
港华、中燃基准价上调0.3、0.44元
在南京市局发布的通知中,还有两则关于调整港华燃气、中燃燃气公司非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通知中称,从9月10日起,港华燃气的非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调整为3.25元/立方米,最高上浮幅度为15%,下浮不限。
此外,从9月10日起中燃燃气公司的非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调整为3.65元/立方米,最高上浮幅度为15%,下浮不限。
从调价幅度来看,港华、中燃的非民用气价分别上调了0.3元/立方米、0.44元/立方米。
□金陵晚报记者 朱丽娟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