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措施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2013年09月13日 13:01   来源:重庆日报   商宇

  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有关事项

  9月12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目前,中国农民的收入绝大部分是劳动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财产性收入非常少,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大程度是因为农民缺乏抵押物,没法利用抵押融资让死资产变成活资产来实现增值。而当前中国农村缺少金融,金融资源没有很好地为“三农”服务,也和农民缺少质押物,缺少信用机构的配套有关。为改变这种状况,切实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生产力的提高,重庆努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从2010年开始,开展了农村“三权”抵押融资工作,目前成效初步显现,已累计实现“三权”抵押融资近400亿元,有力推动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但在“三权”抵押融资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融资结构不均衡、评估难评估贵、办理手续难、资产处置变现难等问题,今天审议通过的意见,拓宽了抵押物范围,除耕地、林地、宅基地外,还将塘库堰、地上种植养殖物及大棚等农村资产纳入抵押范围,并就完善农地抵押融资手续、降低融资成本、简化服务流程、化解融资风险等明确了措施,以进一步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黄奇帆要求,在农村“三权”抵押融资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几个原则:一是要真正为农民着想,控制好农民抵押融资贷款利率,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二是要努力降低担保费和评估费,减少农民办理融资手续的费用;三是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真正走进田间地头为农民服务,进一步简化抵押融资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效率。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第五届“重庆·台湾周”活动方案》,本次台湾周活动将于今年10月18日至20日举行。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副市长翁杰明、何挺、吴刚、张鸣、陈和平、刘强等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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