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颁布

2013年09月16日 11:54   来源:柴达木日报   

  9月13日,海西州检察院在德令哈市中心广场举办《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活动,该《条例》于7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9月份以来,海西州检察机关开展以宣传《条例》为主题的检察人员“五进活动月”,通过组织检察干警进机关、进农村牧区、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广泛深人宣传《条例》原文和重要现实意义,宣传检察机关近年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集中一段时间,通过广播电视广发《条例》原文,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为《条例》的实施做好准备。明确将《条例》的宣传作为检察机关即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要求海西州检察机关要把宣传实施《条例》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践和执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任务,推动预防工作法制化发展进程,促进海州检察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据悉,《条例》的颁布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贿赂战略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举措。为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活动现场,州检察院相关人员通过打横幅、制作展板、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方法进行宣传,并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和举报受理站,现场向群众解答问题及受理群众的举报。(作者:谢拉毛 胡育明)

(责任编辑:魏敏)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