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

2013年09月17日 17:22   来源:齐鲁晚报    

  日前,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并且对一些部门点了名。

  笔者认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不只是为了曝光某个部门某个官员的违纪行为,更重要的是能对其他官员起到警示作用。希望有此类问题的官员,能够对照案例和问题,自我反省,自查自纠,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梳理通报的典型案例,发生的问题主要集中在3个领域: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公车使用。可以说,在一些地方,或多或少都存在类似问题,而不仅仅存在于被通报的这些部门和官员中。公款吃喝问题是一个老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部门一直都在着力解决。尽管如此,仍然有官员“顶风作案”,把中央八项规定当作“耳边风”,也无视全省上下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官员家庭的婚丧嫁娶,老百姓一直看在眼里,大操大办容易引起关注。通报中提及,龙口市财政局副局长为其子大操大办婚礼并借机敛财,龙口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此次通报的6个问题中,有3个涉及到公车私用的问题。可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从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抓起。

  要解决上述问题,除了要提高各级官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还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使官员权力和财政资金处于有效监督之下。比如,辽宁省2007年就规定,省管领导干部办理婚丧等事宜,得如实向本单位党委或(党组)作出书面报告,同时由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上报省纪委、监察厅存入省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官员来说,严格的制度看起来是约束,是“麻烦”,实际上也是对他们的保护。这次典型案例的通报是一个良好的契机,提醒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各项约束性制度。

  当然,任何制度设计都不可能完全杜绝违纪问题,关键是违纪之后能否得到应有的处理。此次省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并且对一些部门点了名,就表明了坚定的立场,对心存侥幸顶风作案的官员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希望各级官员能够对号入座,反思自己是否也有相同或类似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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