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安徽32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2013年09月05日 16:04   来源:合肥晚报   余琛

  十八大后,中央下发八项规定,要求全国“刹住”公款吃喝、出国不正之风。规定下发后,安徽省立刻成立明察暗访组,对省内党员干部公款相互宴请和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今早,安徽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分32人。

  省纪委介绍,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安徽省委省政府立刻出台了《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明确了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改进新闻报道、厉行节约等30条规定。

  随后,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的通知》和《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省级节庆、研讨会、论坛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多个具体文件,要求省内各种接待费用原则上实行公务卡结算,对节庆活动的组织原则、经费预算编制与报送、批准与执行、决算与绩效评价作出统一规定。

  据了解,今年以来,针对公款相互宴请和公车私用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163个明察暗访调查组,开展了4轮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19件,给予32人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省纪委称,近期将重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30条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第5轮明察暗访,进一步加大对顶风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同时,将对20家省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记者 余琛)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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