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不作为政协委员将被劝辞

2013年09月17日 19: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对在任期间内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不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的委员,中山市政协将劝其辞去委员资格。记者17日在此间召开的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获悉,《中山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17日正式公布。

  据中山市政协主席丘树宏介绍,《办法》旨在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加强和推进政协委员队伍建设以及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办法》中指出政协委员的权利与义务,并明确了委员履职的要求与考核。按要求,政协委员须参加会议、参加各类活动、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遵守请假制度、承诺制度。该市政协对在任期间内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不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等情况的委员,将劝其辞去委员资格。

  为了更好地对委员进行管理,《办法》出台了考核细则。据了解,中山市将成立由市政协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各专委会主任等组成的委员履职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对委员每年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据悉,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称职和基本称职的委员名单,并按委员总数10%的比例提出优秀委员。优秀委员和不称职委员名单报主席会议讨论审核。(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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