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南宁市将出台出租车运价结构调整政策,调整的内容主要有停止收取现行每乘次超过2公里后加收的3元燃油附加费,将3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和车公里价中,适当调整起步价和车公里价。
据悉,现行的出租车运价结构政策是1997年制定的,执行至今历时16年未进行调整,仅在2012年对等候费计收方式进行了调整。目前的出租汽车运价结构存在单程用车回空费起计里程偏短,等候费计收方式仍不尽合理,夜间运营没有体现劳动力价值,车公里价偏低等问题,为此新政将结合上述情况进行调整。
拟调整的内容:
●停止收取现行每乘次超过2公里后加收的3元燃油附加费。将3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和车公里价中,适当调整起步价和车公里价。
●保持白天正常运营(不含交通高峰时段运营)运价水平基本稳定,不过多增加乘客负担。
●增加远程运营回空费项目,弥补出租车远程运载及回程运载率低的油耗成本和劳动力成本。
●增加交通高峰时段运价项目,对出租车低于12公里/小时速度行驶时采取时距并计的等候费计收方式,弥补出租车因道路拥堵运载率低消耗的劳动力成本以及油耗成本,提高出租车司机运载的积极性,缓解“打车难”问题。
●增加夜间起步价项目,夜间起步价比白天略高,体现出租车司机特殊时段运营的劳动力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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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出租车运价收费方式
南宁市现行的出租汽车运价结构包括了起步价、车公里价、等候费、回空费、燃油附加费五个运价项目。其中:起步价为7元,起步里程为2公里。车公里价为1.60元/公里。出租车单程用车,车辆行驶超过5公里后,按车公里价的50%加收回空费(即0.8元/公里)。
停车等候累计5分钟内不收费,超过5分钟后,将每累计3分钟收费0.8元分解为三个时段计费,每分钟计费一次,进入30秒即开始收费。即:5分30秒跳表收费0.3元;6分30秒又跳表收费0.3元;7分30秒再跳表收费0.2元。依此类推,每个3分钟循环往复并累加计收。
燃油附加费,以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5.09元/升时为加收或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启动点。即:出租车起步里程2公里内(含2公里),不收燃油附加费。超过起步里程2公里时:达到5.09元/升,收1元/乘次;达到6.09元/升,收2元/乘次;达到7.09元/升,收3元/乘次;依此类推。当汽油价格回落低于5.09元/升时,取消燃油附加费。(记者王煜霞)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