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加强政法综治"三基"建设《意见》

2013年09月18日 09:31   来源:重庆日报   张珺

  人往基层走 劲往基层使

  我市出台《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素质的意见》

  记者9月16日从全市深化平安重庆建设工作会议获悉,为加强政法综治“三基”建设,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出台《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素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我市各区县各部门。《意见》明确了我市加强政法综治“三基”建设的目标任务。

  《意见》指出,基层处在协调社会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最前沿,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重庆的基石。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建设、夯实政法综治基础工作、提升政法综治干部基本素质,是政法综治工作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深化平安重庆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

  《意见》确定了“三基”工作目标:一年良好起步、三年取得突破、五年大见成效,到2017年,切实形成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劲往基层使的体制机制,基层实力进一步增强,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基本素质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

  《意见》要求强化基层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强区县政法、综治、信访、安全监管等部门,重点强化实战单位和业务部门建设,把优势力量、技术装备向实战单位倾斜。推动乡镇政府和街道把主要职能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按照“一乡镇(街道)一所”的原则设置派出所、司法所,到2014年底所有街镇全部建立派出所,2015年底所有乡全部建立派出所,实现便民诉讼网络全覆盖,全市城乡社区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意见》要求配强基层工作力量。派出所警力不少于区县总警力的40%,驻村(社区)民警占派出所总警力的40%,并实现专职化。2014年底前,实现每个司法所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按照“一村(社区)一名综治专干”的要求,在村(居)两委中明确1名委员兼任综治专干,负责综治工作。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落实网格管理员。

  《意见》还强调,深化平安建设,要舍得投入,加大投入,超前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平安建设工作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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